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把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开发、城市功能提升、财政收入倍增、人民生活改善结合起来,加快理顺招商引资体制,转变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高资源集约节约水平,加快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努力实现招商引资跨越式发展。
今后五年,全市利用内资和外资规模实现“双倍增”。其中利用外资突破150亿美元,利用内资突破3200亿元,利用内外资规模占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40%以上;引进和培育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税收超千万元以上的各类总部企业1000家以上。
重点招商产业指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四大领域”大项目。先进制造业,主要引进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和海洋工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钢铁机械等七大产业高端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七大产业高端项目;高端服务业,主要引进金融、总部商务、科技孵化、商贸、软件及服务外包、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度假及会展等八大产业高端项目。农业,主要引进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冷链等方面的高端项目。
重点招商区域指重点实施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中德生态园、北部新城、软件科技城等重点区域招商引资。依托高新区等14个国家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园区,通过集约利用土地,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在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上取得新突破;依托胶南董家口重化工业功能区等6个新增重点工业功能区,通过招商引资,提升存量,优化增量,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链高端项目与关键技术;依托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重点规划金融、总部商务、科技孵化、商贸、软件及服务外包、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度假及会展等35个园区载体,突出高端产业导向,招大引强,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
产业链招商指引进产业链高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大项目,重点实施“7+7+8”产业链招商计划。围绕重点产业的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盯住目标企业,找准突破口,锁定重大项目;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完善产业链条,以大项目引进带动产业集聚,实现产业招商的链条化、集约化、集群化。每一个重点产业招商都要立足本土优势,细化产业招商定位、链条打造和集聚区域,集中力量打造高端产业集群,全市力争形成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和海洋工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钢铁机械、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10个千亿级工业产业集群;形成金融、物流、商贸流通、软件及服务外包、文化创意、旅游等6个千亿级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
板块招商指依托重点板块和园区,策划一批招商大项目,进行整体推介,招大引强,沿链引进、集群承接,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集约集聚的产业园区和功能板块,推动项目、产品、技术和服务加快向园区集聚。统一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招商板块和专业招商园区,明确重点板块和园区的规划定位、发展愿景、边界、现状、布局、优惠政策等,推动园区从综合性园区向专业化园区发展,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大企业招商指针对产业链招商和板块及园区招商,建立和完善与世界500强大企业、国内500强大企业、中央直属大企业、民营100强企业、上市公司100强企业、大基金公司和著名科研机构的对接机制。
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平台指“一库、一站、一平台”。“一库”,即形成招商引资信息库,涵盖招商相关基础信息,将全市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以上的在谈、签约、在建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明确项目投资方、建设内容、签约、开工、竣工、投产等节点要求。“一站”即建成青岛市对外统一的招商信息网站,实现网上招商服务、预约洽谈等。“一平台”,即建设内部招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大项目动态管理服务和调度分析,整体联动,构建招商项目策划、洽谈、流转、签约、促建、开工、竣工、达效等一条龙协调推进长效管理机制。
招商推介项目库是指按照产业链招商、板块招商、园区招商、大企业招商思路,以部门和区市为主,规划策划一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招商大项目,特别是投资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招商大项目,按照“定产业、定目标、定载体、定责任”的原则,明确招商项目位置、面积、投资、产业定位和招商目标对象等,形成招商推介项目库。
项目流转范围包括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世界500强和知名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纳入全市产业符合性前置审查范围,不符合市级产业导向的项目,不予落地;不符合规划布局的项目,纳入统筹流转范围,促进项目合理布局和土地集约利用。
按照一定的标准,从税收、招商引资指标统计等方面,对项目转出相关区市给予补偿。凡是进行跨区市转移的存量企业,区市税收留成部分要给予转出企业区市一定的分成。鼓励区市间相互流转新引进项目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分开统计招商引资指标。鼓励区市异地规划开发建设“飞地式”园区,相关补偿机制由区市间协商确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让渡市级税收留成部分,补助相关区市。
切实加强电力供应,争取省物价和电力部门的支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的政策。后置征收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联审环节收取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预防工程费,进一步研究减免、缓征其他行政事业性有关收费的政策。配套建设高层次人才住房、大学生人才公寓和蓝领公寓。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洽谈、审批、开工建设和运营的全方位服务保障制度,搭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服务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或一条龙式代理服务。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并由项目所在区市组织专人或机构,代理办理各种手续。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保障行政审批全面提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优化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人才环境。加强信用法规、信用道德、信用监督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标准和名牌战略,严厉查处各种侵权行为,保护创新创业成果。做好高级人才住房、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工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发展。
围绕确定的招商引资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搞好项目策划,组织开展境内外招商推介和洽谈活动。重点围绕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北部新区、软件科技城、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和国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采取高层推动、专人跟进、代理招商等多种办法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形成高层带动、专业推动,各区市、各部门、中介咨询机构共同参与的招商引资新局面。
对项目策划和招商推介活动成果,要及时跟踪调度,促进项目签约落地;在招商项目论证环节,税务部门要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将招商优惠政策与地方税收贡献挂钩;对签约在建项目,加强督查督办,形成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体系,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对重点在谈大项目,建立项目台账,落实领导协调、部门跟踪、专人负责的大项目招商推进制度,实行月调度分析制度,确保重点在谈大项目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发挥招商引资的带动作用。
制定科学完善的考评办法,将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每半年及年终组织考核。实行工作经费、招商奖励、产业扶持资金及各类要素保障与招商引资绩效挂钩。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计划,核定各部门招商工作经费,并按照考核结果,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政府部门、区市(园区)兑现补助奖励政策。根据考核情况,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区市和园区,市政府优先安排土地、能源等要素指标;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给予评先树优重用等鼓励奖励政策。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根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资金额,由项目承接区市(园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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