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区一工厂擅自建住宅楼对外出售
近日,青岛市民角振宇反映青岛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城西四东路以东,龙鹤北一路以南,面积为6676平方米中的5188平方米(合7.7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李xx,用于建厂房、办公楼,出让期限为50年(自政府批准用地之日起计算),余1488平方米国有土地系道路、绿化用地不予出让。
据举报人角振宇反映,某媒体实地调查发现,经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青岛科睿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装园综合执法中队已于2021年6月16日立案,于7月26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到2022年1月26日将依法推进相关法律程序拆除。
什么是违章有那些标准?违章建筑指未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包括擅自改变建筑用途,擅自将临时建筑改为永久建筑和擅自超出审批范围内的建筑。一般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建筑未取得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或超出审批许可的面积和范围的。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建筑,因为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建筑更谈不上有审批了。
《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规定,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过期的临时建设,对已建好的房子,如果经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部门认定是违建房的,将由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拆除。
据举报人角振宇反映,青岛科睿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违法以盖车间和办公楼进行商品房出售,从中渔利,这两处大楼从占地到出售无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
我国对违法建设有关着详尽的规定,从罚款到强制拆除手段并不缺乏,可是为什么违建问题还会成为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
青岛科睿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违建的两幢大楼是否将被依法拆除,各大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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