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违章板房5年未被拆地产公司2万一间继续出售
鲁网9月10日讯(记者 曲海祥)5年前就被城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要求限期拆除的违章板房到现在还依然存在,小区的开发商青岛新怡苑房地产有限公司还一直以每间两万元的价格把板房卖给业主。近日,青岛市黄岛新区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位于维客超市北面的心怡苑小区里违章板房存在多年一直没有人管。记者昨天从黄岛新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他们在2009年就向胶南开发区管委发过函,要求管委“分别核实并于5日内组织拆除”。
青岛新怡苑房地产公司在心怡苑小区内违章搭建的临时板房 记者 曲海祥 摄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了心怡苑小区,在业主张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了1号楼的北面。“这本来全是停车位,西边的位置被房地产公司09年盖上了板房。”张先生表示,这些板房都是临时性的建筑,应该用完就拆除的,可是已经5年了还没有被拆除。“房地产公司前两年还把板房当储藏室卖给业主,每间两万元。”张先生说。
记者数了一下,共有34间板房,每间约有五六平米,里面几乎都放上了业主的物品。据正在附近休息的刘女士说,其实只有很少几个业主花钱了买了板房,绝大数的人没买,但是大家依然当自己的储藏室使用,“听说这是我们业主公共的区域,开发商没有权利卖。”刘女士说开发商拿不出相关的手续,所以大家不愿意买。
记者电话联系了青岛新怡苑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几名工作人员随后带着小区的总平面图来到了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开发的项目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是没有问题的。在他们出示的平面图中,记者却没有看到有任何关于板房的标注,只有设计的车位。“我们有相关的手续,可是这都5年了,都已经存档了。”工作人员表示一时拿不出来相关的手续,但是绝对有。
在该房产公司提供的平面图上看不到任何有关于板房的标注或说明 记者 曲海祥 摄
中午12点,记者先前联系的城管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此时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早已离开。仔细察看现场后,城管3中队的李队长表示此处板房系违章建筑。“他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青岛市城市建筑管理办法》的第22、23条规定,我们在2009年11月12日对青岛新怡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达过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他们公司限期拆除。”李队长拿着一份处罚书说,因为违章建筑需要由小区所在的办事处来拆除,他们当时已经给原胶南开发区管委发过相关的函。在这份处罚书上,记者看到该房产公司还被城管部门处以12万元的罚款。
城管部门09年发给胶南开发区管委的函 记者 曲海祥 摄
原胶南市人民政府当年对于违章建筑查处的责任划分 记者 曲海祥 摄
下午1点30分,记者来到黄岛新区的胶南开发区管委,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了城管科的郭队长来说明情况。郭队长表示自己到这个岗位的时间不长,之前换过好几任,所以对这个事情不清楚。“我查阅了一下之前相关的材料,没有找到城管部门让我们拆除心怡园违章板房的涵。”郭队长表示,办事处的城管没有执法权,拆除违章建筑的事情还得需要黄岛新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才行。
城管部门明明在09年11月13日就给胶南开发区管委发了《胶南市清理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11月12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的函》,为什么管委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收到该函更没有拆除违章板房呢?
今天上午9点30分,记者电话联系了胶南开发区管委的逄书记,想了解一下为什么5年的时间没有拆除掉违章板房,违章板房还将存在多长时间?逄书记表示自己刚来一个月的时间,对情况不了解。“这都5年前的事情了,这边当时是不是没有收到。”逄书记说,要找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一下情况,到时候再作答复。
截至发稿前,记者一直未接到胶南开发区管委的答复电话。对于此事,本网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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