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定点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定点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定点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青岛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其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定点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定点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月13日9时至2022年1月19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特殊标注提供复印件的除外,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请勿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到青岛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统一发采购文件)(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02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2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参选人须按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购买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凡不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5.3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02室(如有变动以代理机构蕞后通知为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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