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鑫诚嘉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3.2青岛鑫诚嘉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自【2014】年【12】月【30】日成立的合法、有效设立、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3.3招商方为目标公司的合法全资股东,其出资已到位,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该招商人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4目标公司拥有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共70847平方米(约106.27亩),土地性质均为住宅用地,社区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A、B地块容积率:1.5。该土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行为。项目开发建设前期对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由招商中选方承担。
4.1项目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合作进行整个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由招商中选方自筹。
4.2目标公司招商的最低标的额为人民币76301.9万元的等值外资(11380万美元)。
4.3投资竞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参与目标公司招商,通过公开报价方式确定标的竞买额最高者为目标公司招商中选方。
4.4 目标公司的招商合作方和标的竞买额确定后,招商中选方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布后5日内与招商人签订目标公司招商合作协议。
5.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5.2报名单位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投资竞争人承诺将目标地块打造成“智慧社区样板项目”。
5.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6投资竞争人不得和招商方存在仲裁、诉讼等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争。
6.1在招商公告发布后的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家投资竞争人报名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响应招商文件要求,确定为招商中选方;
6.2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竞争人通过资格审查,则合格的竞争人需继续报价竞争,所有合格的竞争人授权代表自愿举牌报价(首轮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每次举牌报价增加1万美元或其整数倍,上不封顶,招商代理机构记录。若主持人提醒3次,仍未有竞争人继续举牌,则最后一次举牌价作为中选价格,确定为招商中选方。
本次招商公告在青岛日报、新即墨报纸、即墨创智新区招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即墨区政务网()上发布,同时在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滚动播放。
招商文件下载及报名:2019年4月23日9:00至2019年5月11日16:00,在即墨创智新区招投标网()上注册账户进行报名并下载招商文件。报名时请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壮武路496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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