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租售价格将每月上报
新华社青岛12月27日专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物价局日前出台相关规定,价格部门自2012年3月起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监测,其中房屋出售和租赁价格将每月一报。
据介绍,此次修订发布的《青岛市房地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青岛有关区、市物价局和相关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将重点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出让价格和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房屋租赁市场成交价格。每月采集的房屋租售价格,于下月5日前上报。
青岛土地出让价格监测报告周期则为一个季度,主要监测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格,监测土地类型分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商住两用地等,地块不分地段、大小和等级,均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
据了解,青岛市房地产价格监测信息可通过计算机网络报送青岛市价格监测中心,物价部门在做好监测价格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房地产价格分析预测,加强相关监测项目的季度、年度分析预测。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