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黄自然资告字[2023]3007号)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 在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竞买本次出让宗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
联系地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楼土地交易受理窗口/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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