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3.2地点:供应商须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4.2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简称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签到
5.2.开启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6.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zfcg.huangdao.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政务信息”栏目中的《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关于启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通知》(青西新财〔2019〕585号)及“服务指南”栏目中的相关文件,并办理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下载安装蕞新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等,否则无法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交易系统和编制工具遇到问题的,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也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网“在线提问”栏目进行网上询问。
6.4除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外,本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评审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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