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一路116号3栋108户仓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10时止(延时除外)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 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胶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一路116号3栋108户仓库,权属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17387 号。面积101.67平方米。规划用途:仓储。
起拍价:724410.88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0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线,李法官)有意者请于2022年12月2日10时至11时到实地查看,未到实地察看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
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又无力承担税费,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的相关税费由标的物接受人垫付,垫付税 费可从抵债标的价值中扣除,拍卖法院不承担一切费用。
2、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被执行人又无力承担税费,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的相关税费由标的物接受人垫付,垫付税费可从抵债标的价值中扣除,拍卖法院不承担一切费用;
3、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煤、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2年12月01日前(节假日休息)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尾款请在2022年12月17日前缴纳,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胶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账号:000223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线
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陆州辅拍(山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