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来源:深圳特区报2023年07月11日版次:A07
为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1-1地块用地面积为391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
(一)道路调整:新增跨河道路为建议性支路,红线米,在道路方案设计阶段可结合实际工程需要对道路红线进行优化调整。
(二)用地调整:X4-4-1-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9119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4.6”,新增配套设施项目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700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甲子塘大道与甲子塘新区交叉口东150米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同惠路与同业路交叉口南侧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9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附件:[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1-1地块规划调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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