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年赚90万拆迁只补6万 李沧业主拒搬遭强拆
近日,市民国先生向记者反映,2011年,他所租赁的位于李沧区上王埠村北一带的厂房被划入拆迁范围,由于租赁合同约定2017年到期,国先生以拆迁会造成经营损失为由索要经营性补偿,没想到相关赔偿还没谈妥,厂房就遭遇强拆。而拆迁方青岛上王埠社区村委则表示,不存在经营性补偿,将依据李沧区建管局下达的强拆命令进行拆除。对此,律师认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先生有权获得停产停业补偿,具体额度可委托第三方来评估。
据国先生介绍,2007年10月,他租赁了位于青岛308国道925号附近的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厂房,并注册生产销售沙发,租期为10年。“这个地方地理位置优越,生意很火,好的时候年利润能达90万元。”国先生告诉记者,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他接到房东的通知,他所租赁的厂房要拆迁。
“厂房租赁合同到2017年才到期,拆迁给我带来的损失太大了。”国先生告诉记者,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经营性补助费”,他在2011年的时候至少可以获得六十多万的赔偿,于是,便找到青岛上王埠社区村委协商此事,却遭到拒绝。随后,他又找到李沧区拆迁办,也一直没有收到答复。
2013年4月初,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厂房,将门窗玻璃全部砸粹。“上周,又有一批人来到厂房,将我老父亲打伤。”国先生说,现在他的厂房已经断水、断电,公司无法运转。这期间,上王埠村委的工作人员曾来找他谈过,说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他只想要属于他的那份经营性补偿,“加上这两年的损失,赔偿金额总计接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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