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青岛分行不良资产推介
原标题:农行青岛分行不良资产推介
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658万元,利息4180万元(截止2020年2月28日),青岛奥利吉尔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明珠园实业有限公司和青岛鑫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德敏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武德敏,注册资本为5028万元,其中武德敏出资4295.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81%。注册地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东路333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及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债权银行于2015年8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企业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市中院于2015年12月下达我行胜诉判决,其中青岛鑫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名下办公用房处于变卖阶段。
每年租金收入575万元,我行已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押品1:青岛奥利吉尔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两处厂房抵押,头部处厂房位于青岛开发区通河路269号2栋1车间全幢、3栋配套车间,建筑面积为11747.22平方米;第二处厂房位于青岛开发区通河路269号1栋厂房一层,建筑面积14112.1平方米。上述两处厂房面积合计25859.32平方米,共用土地面积39268平方米,2014年经外部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8453万元。
担保之二:担保对应本金666万元
押品2:青岛明珠园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名下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的地址是黄岛区水城路667号“珠山名苑”B区,该抵押物是该公司“珠山名苑”项目B区30#、31#、32#楼364户在建商品房及所占用的土地,目前在建商品房已经全部完工。该抵押物我行为首轮查封、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一押权利人为青岛广丰典当行,一押权利金额为2000万元。
目前租赁给酒店,每年租金206万元。
担保之二:担保对应本金2992万元
押品:青岛鑫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名下办公用房抵押,抵押物位于开发区长江东路3号楼,建筑面积6677.43平方米,土地面积9071平方米。
担保之三:担保对应本金3658万元
保证人武德敏为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还款意向,但目前资金紧张。
首封无抵押资产价值较高。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698号综合楼一处,无抵押且我行首封,建筑面积为5469.21㎡。
武德敏名下长江中路7号内6号楼160.7平方米、5号内6号楼1单元101室146.56平方米,均为我行首封无抵押资产。
抵押企业为武德敏实际控制。抵押企业均为武德敏控制或者实际控制,其中控制青岛奥利吉尔液压机械有限公司90%以上股权。
山东省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450万元,利息1535万元。海阳国际帆船俱乐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在建工程抵押担保;青岛乐道儿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海阳国际帆船俱乐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蕞高额保证担保;法人葛军和实际控制人李以恕、徐海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人海阳国际帆船俱乐部职业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在建工程蕞高额抵押担保。青岛乐道儿童游乐场设备有限公司、海阳国际帆船俱乐部职业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的法人担保。葛军、徐海卉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夫妇,李以恕系美国公民,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015年11月我行起诉至青岛中院,2015年12月份与债务人达成分期偿还贷款的调解协议,但债权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已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交评估拍卖申请。
抵押物足值有效,处置后预计可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其中押品2为空地,开发空间较大。
押品1:位于山东省海阳市海阳工业园内,海阳市海滨西路南、奥林匹克公园西,土地使用权面积69418.91平方米(土地证号:海国用(2011)字第4008号)及土地上在建工程分别签订蕞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土地用途为商服,终止日期为2051年4月17日。
押品2:海阳国际帆船俱乐部职业有限公司的另一块土地面积80381.41平方米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蕞高额抵押担保,全部为空地。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体育,终止日期商业金融为2050年6月22日,体育为2060年6月22日。
借款人青岛久红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000万元、利息726万元(截止到2020年3月2日)。该笔债权以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洮南路30号的房产作抵押,法定代表人孙晓及股东朴庆的连带担保责任。
青岛久红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地址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北300米,注册资金100 万元,由朴庆单独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等,目前该企业已被吊销。
青岛久红纺织品有限公司以青岛瑞泰宏信商贸有限公司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追加法定代表人孙晓及股东朴庆的连带担保责任。
2015年5月22日向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1月9日,李沧法院作出(2015)李商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银行全部诉请、债务人需偿还所有贷款本息。2016年3月10日开始执行,目前法院正在筹备评估。
该房产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洮南路30号,交通便利,商业氛围良好。
该公司贷款抵押的房地产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洮南路30号,产权人为青岛瑞泰宏信商贸有限公司。建筑结构为混合,房屋所在层数1-3层,建筑面积1343.82平方米。
某成集团债权本金5.8亿元(其中某成集团有限公司4.8亿元,某禾生物公司1亿元),利息2900万元;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0%;企业对该项目合作开发或转让意愿较强)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追加某成集团有限公司及青岛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青岛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9号,土地面积25728.3平方米,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09年10月31日至2049年10月30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
保证人青岛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对某成担保2亿元)和青岛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某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青岛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上述担保人,有还款意向,但目前资金紧张。
债权银行于2019年12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企业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
地理位置稀缺。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是“金家岭金融街”中心区域唯一尚未开发的净地,已审批的容积率≧4.5,是目前沿海稀缺地块。
首押资产价值较高。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9号的土地面积为25728.3平方米,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09年10月31日至2049年10月30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我行为首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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