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60㎡那么简单!青岛市黄岛区购房落户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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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是60㎡那么简单!青岛市黄岛区购房落户政策详解
为促进黄岛区加快发展,青岛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调整黄岛区购房落户条件的有关意见,规定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同时规定,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凡符合黄岛区购房落户条件的人员,可凭《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原件及复印件和稳定收入证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6个月以上证明,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退休的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报手续,再由当地公安机关层报青岛市公安局审批。
同时,产权人及随迁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随迁的,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子女随迁的,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未婚声明;成年子女需提***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
此前,原胶南区域跟开发区的购房落户政策并不一致。根据青岛市政府2015年1月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开发区打算购房落户的外来人员,购房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才行;而根据该《意见》,同等条件下,在原胶南区域仅需购房7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30平方米的差距,那可是20多万人民币啊,对普通家庭来说,差别还是很大的。而黄岛区购房落户新政实施后,开发区跟原胶南区域购房落户政策都按照该新政执行,终归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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